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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近日,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我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居安思危,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节日期间加班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有一名企业负责人在岗带班值班,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月30日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名单传真或电话报我局,我局值班电话:88283768。 三、要在“五一”劳动节前组织安全生产自查活动,我局将组织重点检查和抽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三)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是否到位; (四)厂房设施、生产设备、压力容器及公用工程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的执行情况及仓储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的问题,要逐项认真整改和消除,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告我局。 四、要把隐患治理与安全培训教育、法规条例的学习、规章制度的建全和实施结合起来,使企业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规范生产操作行为;认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二重性,落实逐级管理和监督责任制,防止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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